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25年3月7日将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有建议意见,请于即日起20个工作日前提出。
公示单位:濮阳县兴博保温材料厂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濮阳县兴博保温材料厂年产27万立方米膨胀珍珠岩颗粒项目(二期工程)
建设地点:濮阳市濮阳县户部寨镇宗郭庙村
建设单位:濮阳县兴博保温材料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