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30225]DHGS[GK]******
二、项目名称:甘南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第一批)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甘南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第一批)):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上海纳辰电子商务中心 | 肖塘路255弄10号1层 | 3,299,98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甘南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第一批)):
服务类(上海纳辰电子商务中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商务服务 | 甘南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第一批) | 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中所有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中所有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2025年底前完成所有服务。 | 完全满足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中所有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3,299,98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向丽、高春艳、毕云峰、邹丽梅、车迎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以招标预算为基价,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问题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中规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成交公示结束后2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全额支付代理服务费。如成交,任何以误解或不明等为理由而进行的拒付、降价或索赔等主张都将被拒绝,此类行为如影响后续备案工作顺利进行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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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甘南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第一批) | 6.8141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甘南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第一批)):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评审价格 | 最终报价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备注 |
---|---|---|---|---|---|---|---|---|---|---|---|
上海纳辰电子商务中心 | 通过 | 通过 | 78.00 | 12.00 | 10.00 | 100.00 | 3,299,980.00 | 3,299,980.00 | 1 | 1 | |
******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4.20 | 12.00 | 9.70 | 95.90 | 3,401,875.00 | 3,401,875.00 | 2 | 2 | |
******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3.80 | 0.00 | 9.76 | 83.56 | 3,382,805.00 | 3,382,805.00 | 3 | 3 | |
******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0.60 | 0.00 | 9.69 | 80.29 | 3,404,203.40 | 3,404,203.40 | 4 | ||
******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67.80 | 0.00 | 9.71 | 77.51 | 3,396,928.00 | 3,396,928.00 | 5 | ||
******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63.00 | 0.00 | 9.69 | 72.69 | 3,406,709.60 | 3,406,709.60 | 6 | ||
******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50.40 | 0.00 | 9.69 | 60.09 | 3,404,286.95 | 3,404,286.95 | 7 | ||
******有限公司 | 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评审不通过 | ||||||||||
北京宏盛云泰商贸中心(个体工商户) | 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是:(五)承诺通过合法渠道,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可查证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八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规定的情形。,(三)承诺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合法渠道,可查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四)承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合法渠道,可查证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评审不通过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甘南县商务局
地址:文明大街3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敏街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有限公司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18日
相关附件:
开标记录表.zip 甘南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第一批)报价明细附件.pdf 甘南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第一批)招标文件(******09).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上海纳辰电子商务中心).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