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有限公司电子化工材料生产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电子化工材料生产项目(第一阶段)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秦峰北路195号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鲍经理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