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2024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兴安县作业区)3标 |
项目编号 |
GLZC2025-G2-00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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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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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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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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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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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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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
营造林总规模4821.63亩,其中崔家乡:阔叶混交造林111.39亩;高尚镇:针阔混交造林304.50亩,阔叶混交造林248.02亩;界首镇:针阔混交造林245.50亩;阔叶混交造林494.26亩,幼龄林抚育43.49亩;湘漓镇:阔叶混交造林365.65亩,四旁植树9.36亩;华江瑶族乡:阔叶混交造林127.38亩;兴安镇:阔叶混交造林2581.99亩,四旁植树172.89亩;严关镇:阔叶混交造林117.20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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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5年5月12日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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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5月15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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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
******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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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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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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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具有与营造林种植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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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造价 |
******.10元【其中:阔叶混交造林投标报价:******.90元,针阔混交造林投标报价:******.00元,幼龄林抚育投标报价:51318.20元,四旁植树投标报价:6342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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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5月(实际以开工令为准),计划工期500天(日历日),项目施工期自开工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前完工。人工造林自造林成功当年起算,抚育期3年(含造林当年),当年造林失败,顺延起算抚育期3年(含造林当年) |
质量等级 |
人工造林成活率≥90%、中幼龄林抚育合格率≥90%、退化林修复合格率≥90%、石山复绿合格率≥90%,乡土树种/林木良种使用率≥90%,严格按照批准的作业设计文件执行,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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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周康林(证书编号:桂******4905;身份证号:**************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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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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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具有与营造林种植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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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造价 |
******.38元【其中:阔叶混交造林投标报价:******.68元,针阔混交造林投标报价:******.00元,幼龄林抚育投标报价:53438.34元,四旁植树投标报价:638908.3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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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5月(实际以开工令为准),计划工期500天(日历日),项目施工期自开工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前完工。人工造林自造林成功当年起算,抚育期3年(含造林当年),当年造林失败,顺延起算抚育期3年(含造林当年) |
质量等级 |
人工造林成活率≥90%、中幼龄林抚育合格率≥90%、退化林修复合格率≥90%、石山复绿合格率≥90%,乡土树种/林木良种使用率≥90%,严格按照批准的作业设计文件执行,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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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徐慧(证书编号:桂******0822;身份证号:**************2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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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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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具有与营造林种植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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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造价 |
******.41元【其中:阔叶混交造林投标报价:******.83元,针阔混交造林投标报价:******.50元,幼龄林抚育投标报价:53088.68元,四旁植树投标报价:644565.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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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5月(实际以开工令为准),计划工期500天(日历日),项目施工期自开工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前完工。人工造林自造林成功当年起算,抚育期3年(含造林当年),当年造林失败,顺延起算抚育期3年(含造林当年) |
质量等级 |
人工造林成活率≥90%、中幼龄林抚育合格率≥90%、退化林修复合格率≥90%、石山复绿合格率≥90%,乡土树种/林木良种使用率≥90%,严格按照批准的作业设计文件执行,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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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谢中虎(证书编号:桂******0573;身份证号:**************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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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如有) |
******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的商务标部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幼龄林抚育”综合单价已超过《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2 招标控制价”条款中相对应的综合单价控制价。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条款规定,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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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全国交易中心广西(桂林)(******/glggzy/)、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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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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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 ******财政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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