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限公司“年产29000台金属安全柜和5000台塑料安全柜项目(阶段性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项目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29000台金属安全柜和5000台塑料安全柜项目(阶段性验收)
******有限公司
地点:淮安市金湖县黎城镇东阳路11号(大兴工业集中区)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