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人民政府重点村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方城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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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方财磋商采购-2025-5 | |||||||||||||||
******人民政府重点村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3,014,659.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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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该建设项目分为:道路、排水、亮化、广场、涵洞、坑塘、一宅四园、公厕等分项工程。 5.2、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3、工期:90日历天; 5.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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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相关法规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2.2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2.3 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2.4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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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2)投标人提供企业有关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建筑工程施工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8项目经理具备相应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3.10投标人需做出“无行贿行为承诺(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注: 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主体库信息原件。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需与投标文件对应信息相一致,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2.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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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3月10日 至 2025年03月14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方城县)》(******/) | |||||||||||||||
3.方式:登录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注册后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nyzf格式)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方城县)》(******/),供应商须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需要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可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本次磋商。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03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BidOpening/bidhall/nanyang/login.html),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方城县)》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为电子评标项目,供应商需提供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需要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可登录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下载专区”中下载。 (2)下载文件及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务必使用同一CA数字证书进行操作,在开标之前确保CA数字证书有效,且不能进行续费延期、更换或重新绑定等操作。若因CA数字证书问题、文件未及时下载或损坏丢失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参与投标。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因投标人准备不到位、网络问题等情况(30分钟内)无法及时解密,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4)二次报价时间及报价注意事项:请响应人时刻注意系统提示信息,磋商小组会在系统上发起二次报价,请响应人及时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填报二次报价。二次报价结束后方可离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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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人民政府 | |||||||||||||||
地址:河南省方城县小史店镇小史店街 | |||||||||||||||
联系人:邢振亚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八路14号付19号汇元大厦711至718室 | |||||||||||||||
联系人:罗世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邢振亚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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