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682号)的决定以及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要求,2025年8月2日,溆浦县水口山电站(普通合伙)主持召开了“溆浦县水口山电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
现将溆浦县水口山电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给予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溆浦县水口山电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溆浦县水口山电站(普通合伙)
建设地址:溆浦县沿溪乡金鸡垅村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1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贺显成 联系电话:138 7457 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