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ZLB-202509WLM
二、项目名称:******体育局智安校园学生安全守护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投标报价:******(元) | ******有限公司 | 浙江省绍兴市镜湖新区凤林西路518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体育局智安校园学生安全守护服务项目 | ******体育局智安校园学生安全守护服务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鹰,陈志,孟任寒(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高洁丽,杜君燕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约定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5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根据绍兴市政府专题协调会议形成的《关于智安校园学生安全守护平台建设的协调会议备忘》涉************有限公司处采购,具有唯一性;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文件第四条第一款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有限公司采购本项目。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体育局
地 址:******街道官河横路33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孟任寒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
质疑联系人: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迪贝路101号2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裘柯颖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
质疑联系人:姚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5-******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街道国资综合大楼1004室
传 真:/
联 系 人: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5-******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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