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5]0070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学院物业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6月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一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变更前:
七、合同签订 | ||
第31.1款 | 履约担保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履约保证金额度:包1、包2均为中标金额的5% 缴纳形式:缴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收到中标通知书5日内)到采购人财务处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转账形式向采购人指定账户交纳,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中标单位履约完成、无违规行为,其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期满后,由采购人在30天内无息退还。(签订合同时须提交加盖公章的履约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 |
变更后:
七、合同签订 | ||
第31.1款 | 履约担保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履约保证金额度:包1、包2均为中标金额的5% 缴纳形式:履约保证金接受转账支付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证、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提交。 转账方式: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收到中标通知书5日内)到采购人财务处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保函或转账形式向采购人指定账户交纳,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中标单位履约期满、无违规行为,其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期满后,由采购人在30天内无息退还。(签订合同时须提交加盖公章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复印件)。 保函形式: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证、保函。 1.中标供应商应当在签订合同前(收到中标通知书5日内)将保函原件提交至采购人。 ******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提交至采购人。 ************银行一定额度授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担保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以保函形式提交履约担保的,履约保函的有效期截止时间为本项目三年合同期满之日后30天内保持有效。本项目履约期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方在7天内解除履约担保。 |
2.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6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本更正公告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不变。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公告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学院
(2)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高岭路7号
(3)联系人:李纯朵
(4)电话:07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书院路38号力合星空蜂巢309、310室
(3)联系人:廖丽娟 王晓哲 袁倩玉
(4)电 话:0731-******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联系人:技术公司
(3)电 话:0731-******
(4)电子邮箱:/
澄清文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