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9月18日-2023年9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797-******
通讯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武当山路1号章贡高新区管委会
邮编:341000
项目名称 |
赣州市重大疾病新药靶发现及新药创制全国重点实验室一期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赣州市章贡区高新区武当山路1号赣州国家高层次人才科创园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项目租用四层厂房,建筑面积5334.24㎡,建设医学检验实验室、办公楼及其他配套设施。 项目性质:新建。 资源利用:项目新鲜用水量为8763m3/a,来自市政管网,用电量10万kW·h/a,由市政电网供给。 劳动制度:项目劳动定员135人,年工作360天,生产班数1班,每班8小时。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大气污染源主要来源于医学检验废气、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恶臭等。 污水处理站水池加盖处理,且项目废水产生量较小,恶臭的产生量极少,可以忽略不计; 非甲烷总烃(乙醇)在通风柜内经排风机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后车间外排放;微生物气溶胶通过A2级生物安全柜处理。 实验室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标准要求。 2.废水防治措施 废水包含生活污水、实验室仪器清洗废水、纯水设备浓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清洗废水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废水调节池+pH调节池+絮凝反应池+物化沉淀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生化沉淀池”,废水经处理后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预处理排放限值以及赣州市白塔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中较严者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白塔污水处理厂(三期一阶段)深度处理。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源为生产设备等运行产生的噪声,其源强声级为80~85dB(A)。优先选择高效低噪设备,采用隔声、隔振等综合控制技术措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和设备的维护,强化生产管理制度。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固体废物为原料外包装、纯水制备滤芯;危险废物为废弃样本、废弃一次性实验用品、废试剂瓶、废抹布、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实验废液、高效空气过滤器、废活性炭。 一般固废处理措施: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定期交予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项目设置1处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10m2。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要求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设计、建造和管理。 危险废物暂存:项目设置1处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库面积30m2,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设计、建造和管理。 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防控。 源头控制:本工程选择先进、成熟的工艺技术、装备和较清洁的原辅材料,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处理工艺、物料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物料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 分区防控:将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事故池划为重点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将一般固废暂存库、实验室其他区域、化粪池划为一般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将其他构筑物等划为简单防渗区,简单防渗区需要地面硬化处理。 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消防安全措施、其他事故防范措施管理,设置事故池(容积为5m3);制定应急预案。 三、设置防护距离 本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四、总量控制 项目建成投产后,本项目COD、氨氮排放量均可满足当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COD:0.178t/a、氨氮:0.018t/a)。 |
******委员会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