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TCZX-202509GL-******1
一、招标概况
<2025年度通城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北港镇、关刀镇、隽水镇)施工>于 <2025年09月12日>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5年10月14日>在 <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通城开标2室>开标,并于 <2025年10月14日>******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通城县交通运输局>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通城县路畅公路养护中心>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97.25> | <98.14> | <97.92> | |
质量(如有) | <质量目标:合格。关于质量目标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合格。关于质量目标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合格(关于质量目标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730> | <730> | <730>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冯学龄> | <刘波> | <刘东兵> |
证书名称 | <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 | <鄂************> | <鄂************> | <鄂************>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5年10月15日>至 <2025年10月18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通城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通城县隽水镇银山大道;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 2、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通城县幕阜山电商村一栋二单元210室> 联系人:<胡隽> 电话:<******> 3、行政监督部门:<通城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通城县隽水镇银山大道>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传真):<0715-******>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5>日
相关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评标结果公示申请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