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大学新校区智能科学与信息技术大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现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如下:
1、取消本项目评标办法中对于设计负责人获得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协会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青年工程勘察设计师”或“勘察设计大师”荣誉或奖项的时限要求,该项评分标准修改为“具备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协会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青年工程勘察设计师”或“勘察设计大师”荣誉或奖项的,计1分。”。
2、本项目于2025年7月25日发布的澄清答疑公告中,对于问题6的回答“(1)本项目所要求的业绩(资格业绩及评审计分业绩)均须为已完工业绩;(2)需提供全过程造价咨询所包含的所有咨询报告。”,此回答中“均须为已完工业绩”仅针对问题6中所问的造价业绩;造价业绩须提供相应造价项目的全部成果文件或咨询报告,以证明所提供业绩中甲方委托的全部工作内容已完成。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2025年8月26日09时00分”。
本次澄清公告及答疑文件正文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相应进行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澄清答疑公告及答疑文件正文内容为准。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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