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工程招标代理中介服务机构,现将中选结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 璧山区路灯维修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
采购人 | ******管理局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工程建设项目规模 | 投资额(¥1,080,000.00元) |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 |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 否 |
所需服务类型 | 工程招标代理 |
服务金额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金额说明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需开具发票)。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实际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标准收取招标代理费;100万元以上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管理办法》规定标准的60%收取招标代理费,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3500元的按3500元收取。 |
选取时间 | 2025-10-16 09:00:00 |
选取方式 | 直接选取 |
中选机构名称 | ******有限公司 |
中选机构联系地址 | 重庆市经开区广阳镇富源大道44号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李老师******178 |
监督举报电话 | ****** |
2025-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