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垫江县斜滩大桥危桥重建工程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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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5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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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1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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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人民政府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郭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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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 名称 |
工程 概况 |
合同 工期 |
质量 标准 |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元) |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
履约担保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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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函 |
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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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银行保函 |
保证保险 |
担保保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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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垫江县斜滩大桥危桥重建工程(第二次) ,起点桩号为K0+000 ,接现 状道路,新建斜滩大桥跨越龙溪河后接现状道路,终点桩号为K0+297.921 。路线全长0.298km,其中大 桥106.5米/1座 。填方2.01千立方米,挖方0.22千立方米,大桥106.5米/1座,设涵洞1道,平面交叉 2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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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日历天 |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
2025.3.5 |
******.00 |
吴波 |
重庆市二级建造师 |
渝************ |
4910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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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