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心区南部片区辖区范围内,已移交(移交形式包括不限于正式移交、历史形成的移交、“特事特办”的移交、移交手续正在办理与完善、事实形成的移交等)给采购人的市政道路车行道沥青路面(包括不限于水泥砼等其它材质路面)、人行道(包括但不限于石材、板材、透水砖、瓷砖、沥青、压模等各类材质地面)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维护。
具体维护内容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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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标准:维护施工质量和完工时间要符合现行《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90-2015)、《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16)等有关规定及要求,严格按《天心经开区市政道路日常维护服务外包管理考核办法(暂行)》组织施工。合同期内如出台新的规范标准,中标人须无条件按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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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规格:1、服务内容
1.1 负责天心区南部片区辖区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道路(含沥青路面、水泥路面及其附属设施)维修、人行道维修、日常性巡查、防汛值守与积水处置、数字化案卷及各类投诉工单的处置与回复,以及禁毒、文明创建、各类迎检、扫雪除冰等工作。
1.1.1 市政道路维修:含沥青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陶瓷颗粒非机动车路面。对路面的空洞、网裂、走沙等破损问题及时进行维护、整改。维护过程中应全程做好相关的安全隔离与防护措施。
1.1.2 人行道维修:含花岗岩行道板人行道、透水砖行道板人行道、水泥混凝土人行道。应做好人行道的日常维护与替换。维护过程中应全程做好相关的安全隔离与防护措施。
1.1.3 市政附属设施维修:含U型防撞钢柱、立式防撞钢柱、麻石挡车球三种附属设施。应做好人行道的日常维护与替换。不含新增道路的附属设施安装。
1.1.4 日常巡查:巡查过程中,如发现小的问题或安全隐患,应当日整改到位;如发现大的问题或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业主单位,同时做好临时安全防护,妥善处理安全隐患。然后按照业主要求,在规定工期内整改到位。
1.1.5 按照业主单位台账、数字化案卷及12345等各类投诉工单的处置与回复,以及禁毒、文明创建、各类迎检、扫雪除冰等应急检查工作。
1.1.6 按照采购人的具体技术要求、安全要求和规范化作业流程标准、考核要求等,完成采购人交办的相关工作,坚决服从采购人的监督考核要求。
1.2?按照采购人的具体技术要求、安全要求和规范化作业流程标准、考核要求等,完成采购人交办的相关工作,坚决服从采购人的监督考核要求。
2、服务要求
2.1 由中标人组建专业维护作业队伍,队伍人员须常驻提供日常维护服务,服从采购人的市政业务管理与监督考核。
★2.2 因作业需要,中标人自行配备维护作业所需的设备、维护用车、材料(包括沥青摊铺料、热沥青、乳化沥青、冷补料、水泥砂石、砼、石材、板材、透水砖、烧结砖、瓷砖、混凝土等)、劳保用品(包括反光背心、手套、雨衣雨鞋等)以及必要的安全设施(安全锥、安全带、安全警示牌、C类围挡)及手持类生产工具等,并承担加油、维修保养、耗材及费用。(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此项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3 作业队伍必须具备道路基础整修、路面切合子开窗、沥青灌缝、井座提升、喷油漆、人工及机械摊铺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施工与作业技能,人行道(盲道)基础及面层整修、人工及机械摊铺水泥(沥青)混凝土技能以及缘石坡、路沿石、平侧石、阻车石等的铺设、安装,满足业务需要。车行道维护、人行道、侧平石维护要求详见考核标准。
2.4 作业队伍组成人员中,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专业设备操作人员、安全员、驾驶员等)须持证上岗。
2.5 维护速度:在接到各方问题反馈后,中标人应派人员于24小时内赶赴现场,除特殊情况报采购人审批外,应在48小时内完成维护作业。
★投标人承诺,若有迎检或紧急情况时,投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一个小时内按要求配备相应的人员及机械到达现场。(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此项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6 中标人派至本项目所有人员必须报采购人备案。除非征得采购人许可,中标人不能随意调换备案员工。因中标人员工所造成本合同中标人外包工作岗位的空缺,中标人应自接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补齐。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日常维护需要与考核要求,科学合理划分作业班组,合理配备技术人员力量,作业班组的组合与搭配须满足采购人业务工作需要。
★2.7 因市政维护工作需要使用的设备,如切割机、电锤、电镐、轰炮机、发电机、水泵、平整机(小面积沥青路面修复)、平板夯机(小面积混凝土路面修复)等,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配备,并承担维修、保养、保管等产生的一切费用,数量不限,由中标人合理配备,但必须满足市政维护工作的业务需要。(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此项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8 中标人自行负责配备维护用车与设备、生产工具,并承担购置或租赁及使用的全部费用(包括不限于车辆用油、保险、年检维修、小设备加油用油、维修保养耗材等)。须配合采购人加强日常巡查与管理,按督查考核要求开展对市政道路的日常巡查等。
2.9 中标人应对所派员工进行内部审查工作,具体如下:
(1)提供无犯罪记录与前科证明;
(******委员会鉴定的职业病、精神病等,满足市政维护作业的业务技能;
(3)承诺不派出或使用童工。
★2.10 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与地方的法律法规,按月支付其员工的劳务工资,中标人支付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规定,负责所有人员的工资、食宿、五险、水电气、加班、高/低温等一切所有费用,并按劳动合同支付,确保和谐、稳妥的处理劳动纠纷;在履约期间与其员工发生任何工资、工伤、劳务等纠纷,采购人概不负责,由中标人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意外事故产生的经济补偿、劳动争议等均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所派员工在采购人工作场所发生偷盗等违法违纪行为的需负连带责任;因市政设施维护不到位引发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此项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1 中标人应每月上旬将上月度完成的市政作业任务、范围、地点、工作量、人员出勤考勤、施工作业图片等施工资料进行整理、装订成册,交由采购人检查、认可、存档。
2.12 中标人须自行就近选择租赁维护物资储存、机械设备、车辆停放的临时场地,场地大小、面积、位置等须满足维护工作需要,租赁费用已包含在本采购预算内,临时场地车辆出入道路、改造、日常管理、安全管理等,均由中标人负责解决并自行承担费用。临时场地发生一切事故与纠纷等,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临时租赁场地合同送交采购人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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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付时间和地点:★5.1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合同期内,如遇政府政策性调整造成采购人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此项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2 服务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南部片区行政辖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5.3 履约方式:参与天心区南部片区范围内车行道、人行道、附属设施的日常维护。履约过程中,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的现场检查、督查考核等,服从采购人业务需要与考核要求。
5.4 若因中标人原因,导致下一年度合同无法正常履约,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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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标准:1、服务内容
1.1 负责天心区南部片区辖区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道路(含沥青路面、水泥路面及其附属设施)维修、人行道维修、日常性巡查、防汛值守与积水处置、数字化案卷及各类投诉工单的处置与回复,以及禁毒、文明创建、各类迎检、扫雪除冰等工作。
1.1.1 市政道路维修:含沥青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陶瓷颗粒非机动车路面。对路面的空洞、网裂、走沙等破损问题及时进行维护、整改。维护过程中应全程做好相关的安全隔离与防护措施。
1.1.2 人行道维修:含花岗岩行道板人行道、透水砖行道板人行道、水泥混凝土人行道。应做好人行道的日常维护与替换。维护过程中应全程做好相关的安全隔离与防护措施。
1.1.3 市政附属设施维修:含U型防撞钢柱、立式防撞钢柱、麻石挡车球三种附属设施。应做好人行道的日常维护与替换。不含新增道路的附属设施安装。
1.1.4 日常巡查:巡查过程中,如发现小的问题或安全隐患,应当日整改到位;如发现大的问题或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业主单位,同时做好临时安全防护,妥善处理安全隐患。然后按照业主要求,在规定工期内整改到位。
1.1.5 按照业主单位台账、数字化案卷及12345等各类投诉工单的处置与回复,以及禁毒、文明创建、各类迎检、扫雪除冰等应急检查工作。
1.1.6 按照采购人的具体技术要求、安全要求和规范化作业流程标准、考核要求等,完成采购人交办的相关工作,坚决服从采购人的监督考核要求。
1.2?按照采购人的具体技术要求、安全要求和规范化作业流程标准、考核要求等,完成采购人交办的相关工作,坚决服从采购人的监督考核要求。
2、服务要求
2.1 由中标人组建专业维护作业队伍,队伍人员须常驻提供日常维护服务,服从采购人的市政业务管理与监督考核。
★2.2 因作业需要,中标人自行配备维护作业所需的设备、维护用车、材料(包括沥青摊铺料、热沥青、乳化沥青、冷补料、水泥砂石、砼、石材、板材、透水砖、烧结砖、瓷砖、混凝土等)、劳保用品(包括反光背心、手套、雨衣雨鞋等)以及必要的安全设施(安全锥、安全带、安全警示牌、C类围挡)及手持类生产工具等,并承担加油、维修保养、耗材及费用。(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此项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3 作业队伍必须具备道路基础整修、路面切合子开窗、沥青灌缝、井座提升、喷油漆、人工及机械摊铺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施工与作业技能,人行道(盲道)基础及面层整修、人工及机械摊铺水泥(沥青)混凝土技能以及缘石坡、路沿石、平侧石、阻车石等的铺设、安装,满足业务需要。车行道维护、人行道、侧平石维护要求详见考核标准。
2.4 作业队伍组成人员中,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专业设备操作人员、安全员、驾驶员等)须持证上岗。
2.5 维护速度:在接到各方问题反馈后,中标人应派人员于24小时内赶赴现场,除特殊情况报采购人审批外,应在48小时内完成维护作业。
★投标人承诺,若有迎检或紧急情况时,投标人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一个小时内按要求配备相应的人员及机械到达现场。(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此项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6 中标人派至本项目所有人员必须报采购人备案。除非征得采购人许可,中标人不能随意调换备案员工。因中标人员工所造成本合同中标人外包工作岗位的空缺,中标人应自接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补齐。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日常维护需要与考核要求,科学合理划分作业班组,合理配备技术人员力量,作业班组的组合与搭配须满足采购人业务工作需要。
★2.7 因市政维护工作需要使用的设备,如切割机、电锤、电镐、轰炮机、发电机、水泵、平整机(小面积沥青路面修复)、平板夯机(小面积混凝土路面修复)等,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配备,并承担维修、保养、保管等产生的一切费用,数量不限,由中标人合理配备,但必须满足市政维护工作的业务需要。(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此项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8 中标人自行负责配备维护用车与设备、生产工具,并承担购置或租赁及使用的全部费用(包括不限于车辆用油、保险、年检维修、小设备加油用油、维修保养耗材等)。须配合采购人加强日常巡查与管理,按督查考核要求开展对市政道路的日常巡查等。
2.9 中标人应对所派员工进行内部审查工作,具体如下:
(1)提供无犯罪记录与前科证明;
(******委员会鉴定的职业病、精神病等,满足市政维护作业的业务技能;
(3)承诺不派出或使用童工。
★2.10 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与地方的法律法规,按月支付其员工的劳务工资,中标人支付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规定,负责所有人员的工资、食宿、五险、水电气、加班、高/低温等一切所有费用,并按劳动合同支付,确保和谐、稳妥的处理劳动纠纷;在履约期间与其员工发生任何工资、工伤、劳务等纠纷,采购人概不负责,由中标人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意外事故产生的经济补偿、劳动争议等均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所派员工在采购人工作场所发生偷盗等违法违纪行为的需负连带责任;因市政设施维护不到位引发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此项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1 中标人应每月上旬将上月度完成的市政作业任务、范围、地点、工作量、人员出勤考勤、施工作业图片等施工资料进行整理、装订成册,交由采购人检查、认可、存档。
2.12 中标人须自行就近选择租赁维护物资储存、机械设备、车辆停放的临时场地,场地大小、面积、位置等须满足维护工作需要,租赁费用已包含在本采购预算内,临时场地车辆出入道路、改造、日常管理、安全管理等,均由中标人负责解决并自行承担费用。临时场地发生一切事故与纠纷等,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临时租赁场地合同送交采购人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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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验收标准:******财政局文件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要求执行。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考核标准
详见《天心经开区市政道路日常维护服务外包管理考核办法(暂行)》
天心南部片区市政道路设施日常维护服务
外包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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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为加强对天心经开区服务外包道路市政道路设施日常维护工作的监督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维护质量,确保市政设施运行安全,根据《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16)及相关政策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南部片区服务外包道路包括:报请区财评审定年度维护经费的50条市政道路。
(三)考核对象为通过公开挂网招标确定服务单位。
(四)市政道路设施日常维护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市政道路(含沥青路面、水泥路面及其附属设施)维修、人行道维修、日常性巡查、数字化案卷及各类投诉工单的处置与回复,以及禁毒、文明创建、各类迎检、扫雪除冰等工作。
二、考核机构和职责
(一)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成立经开区市政道路设施服务外包日常维护工作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对中标服务单位进行综合管理考核。
组 ?长:胡雄力
副组长:张文广(常务)、张颖杰、邓海龙
组 ?员:巡查维护科
******办公室,设在巡查维护科,张文广兼任考核办主任。
(二)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南部片区服务外包道路市政道路及排水设施日常维护管理考核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中标服务单位报送的市政道路设施的维护作业计划(年度、季度、月、周)等文书文案进行指导、审核;
2.督促服务单位按照相关质量标准及工作计划完成各类日常维护作业;
3.负责组织对服务单位的月度维护作业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按月度进行综合评分考核,每季度核发维护经费。
????******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负责日常事务的统筹与安排,以及考核事宜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各类文件、通知及相关信息的传达,各类业务数据的收集、汇总、整理等资料类归档工作,完成各类考核计分评分、工资发放等事宜。
三、考核内容及运用方式
(一)考核内容主要包含上级检查考核(抽查)、日常管理考核(抽查)、月度维护作业考核(不定期抽查)、案卷类工作考核(抽查)共四项内容。其中上级检查考核分值100分,占总成绩比例20%;日常管理考核分值100分,占总成绩比例30%;月度维护作业考核分值100分,占总成绩比例30%;案卷类工作考核分值100分,占总成绩比例20%。考核机构每月根据考核对象的实际表现,对四项考核进行考察评分,最终以四项考核实际占比分之和为当月考核成绩。考核完成后,考核办在3个工作日内就得分、评分、扣分、处罚等情况以书面形式向考核对象进行通报。
(二)考核结果按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进行等次评定,考核成绩91分(含)以上为优秀,90分(含)至81分为良好,80分(含)至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将根据考核评定等次和考核成绩扣除其月度维护经费,其中,综合评分为优秀的不予扣除;综合评分为良好的,以考核成绩为核发比例(如当月考核实得分为90分,则当月维护经费按90%核发);综合评分为合格的,以考核成绩为核发比例(如当月考核实得分为80分,则当月维护经费按80%核发);综合评分为不合格的,当月维护经费按50%核发。
(四)合同期内,连续两个月或年度累计三个月考核评定为不合格时,我中心将立即终止与该考核对象的维护管理合同,并通过招投标程序重新选择新服务外包单位。
(五)如对扣分问题存疑,考核对象在接到扣分通知2个工作日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由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复核并书面回复意见,否则视为认可,将按本办法承担相应的处罚责任。
四、上级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分值100分,所占比例20%)
(一)上级检查考核主要是指国家、省、市级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文明创建、爱卫创建、环保、禁毒等各类检查考核中被通报的市政设施维护类问题,每条扣5分(总分50分),扣完为止。
(二)市区两级督查整改函或交办函问题,中心领导交办工作落实(50分):不落实,不到位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批评曝光,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直接评定不合格,同时我中心有权与该外包服务单位解除合同。
五、日常管理考核评分标准(分值100分,所占比例30%)
日常管理考核由考核机构根据当月日常工作情况和日常巡查发现的问题,按照《日常管理考核检查记录表》内容逐项考核(详见附表1),并于当月底汇总统计后记入月度考核成绩。
1.维护速度:在接到各方问题反馈后,外包服务单位应派遣人员于24小时内赶赴现场,除特殊情况报我中心审批外,应在48小时内完成维护作业。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维护,超时1天扣1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外包服务单位应在1个工作日内向考核办报送市政设施日常维护作业年计划,每季度末最后一周向考核办报送次季度日常维护计划,每月末最后一周向考核办报送次月日常维护计划,未按要求执行的每次扣2分。
3.按照审定后的市政设施日常维护月计划自行制定下周维护计划,并于每周五下班前上报至我中心考核办,未按要求执行的每次扣1分。周计划变更须提前两个工作日向考核办报备,未按周计划进行维护作业或擅自变更计划的每次扣1分。
4.每周、月、季、年日常维护统计数据须在次周、月、季、年第一个工作日向考核办报送,数据统计不实、弄虚作假的每项每次扣1分,未按通知要求及时报送其他相关资料的,每延时1天扣1分。
5.考核机构成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维护作业未按相关行业标准执行,维护质量不高的每项扣5分。
6.交办工作未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的每项扣1分,拒不执行的一次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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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维护施工作业区未按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围档设置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1分。因措施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每次扣3分,并自行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8.维护作业期间未按规定着装,未遵守操作规程,违规作业,维护作业完成后对周边道面、绿化等造成污染,未做到工完、场净等情形的每次扣1分。
9.维护作业车辆违章驾驶,临时停靠未设置安全警示等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每次扣3分,并自行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10.不遵守交通法规,导致的相关处罚及安全责任事故由劳务服务单位自行负责,且扣5分;
11.作业现场劳务服务单位未按规范设置施工安全标志、未配备安全员、安全员组织作业现场安全措施不符合规范扣3分;对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劳务服务公司自行负责,且根据安全事故等级我中心有权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12.劳务服务人员驻地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的相关安全责任事故,由劳务服务单位自行负责,且扣10分,我中心有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17.因安全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责任事故的,直接评定不合格。
六、月度维护作业考核(分值100分,所占比例30%)
月度维护作业考核为现场检查,考核机构于次月上旬组织进行集中检查,根据实际实施情况逐项进行考核,其成绩经考核办统计后记入月度考核成绩。
(一)车行道维护方面(共计50分)
1.基层清理:对明显损坏的路面进行全部或部分处理,铲除油包、车辙及龟裂严重的结构层,填补坑槽并整平,再加铺沥青面层。未按规定清理,每次扣2分;
2.切缝凿边:沥青路面维修开槽凿边、纵横缝接茬应使用机械切割,保证开槽范围线条直顺,成规则几何图形。未按规定切盒,每次扣2分;
3.粘层沥青应均匀喷洒或涂刷,在开槽凿边切口边缘、路缘石、雨水井、检查井边缘等局部应用刷子进行人工涂刷。未按规定处理,每次扣2分;
4.缝槽切口边缘有赃物尘土时,应清除干净,待表面干燥后再浇洒。开槽的坑洞修补应喷洒粘结油,确保修补质量。未按规定处理,每次扣2分;
5.为抑制裂纹的扩展,防止地表水渗入到基层,进一步侵蚀道路,针对沥青路面裂纹,应采取压力热灌注的方式及时地对裂纹进行修补。未按规定处理,每次扣2分;
6.根据裂缝损坏宽度的不同,灌缝分为直接灌缝和开槽灌缝。对于大于10毫米的沥青路面重裂缝,裂缝边缘无变形、无散落、无支缝,宜将缝内清理干净后,采用直接灌缝的方法;对于10毫米以下的裂缝,需先用开槽机进行开槽扩缝,然后通过灌缝机将专用灌缝胶注入缝隙内,填充封闭裂缝。未按规定处理,每次扣2分;
7.灌缝作业完成后,应保证灌缝胶冷却后(夏天约2个小时 ,秋春季约0.5小时间),或在灌缝胶上撒上一层干沙或细石屑,方可通车。未按规定处理,每次扣2分;
8.混凝土路面应做好预防性、经常性维护,保持路面状况良好,同时雨天施工时应采取相应的施工措施。未按规定进行处置,每次扣2分;
9.混凝土路面应经常清除泥土、石块、砂砾等杂物,严禁在路面上拌合沙石或混凝土等作业。未按规定进行处置,每次扣2分;
(二)人行道、侧平石维护方面(共计50分)
1.人行道表面平整,无积水,砌块无松动、残缺,相邻块高差符合要求,出现松动破损应及时维护、补充。未按规定进行处置,每次扣2分;
2.人行道面层砌块铺装应设置足够轻度的基层和垫层。垫层材料可采用干砂、石屑、石灰砂浆、水泥砂浆等。缝隙应填灌饱满,砌块排列应整齐,面层应稳固平整,排水应通畅。未按规定进行处置,每次扣2分;
3.面层砌块错台、凸出、沉陷的,应先整理垫层,重新铺装面层。更换的砌块色彩、强度、块型、尺寸、材质均应与原面层砌块一致。修理的部位应与周围的面层砌块砖相接平顺。未按规定进行处置,每次扣2分;
4.检查井周围或与构筑物接壤的砌块宜切块补齐,不宜切块补齐的部分应及时填补平整。未按规定进行处置,每次扣2分;
5.停机动车的人行道和有机动车出入的人行道口均应做成斜坡式,并应与车行道、人行道、街巷道路连接平顺,无积水现象。未按规定进行处置,每次扣2分;
6.形成坑槽的路面砖及安装电话亭、报箱、灯杆、工作排架等形成的洞穴应及时修补。未按规定进行处置,每次扣2分;
7.沥青人行道或水泥人行道,其维护作业可参照沥青、水泥路面的维护作业要求。未按规定进行处置,每次扣2分;
8.盲道类型、位置、宽度应符合要求,盲道上的导向砖、止步砖位置应安装正确。(详见《盲道及无障碍通道设计规范》)未按规定进行处置,每次扣2分;
9.花岗石、大理石类的侧石其缝宽应≥3mm,最大缝宽不得超过10mm。未按规定进行处置,每次扣2分;
?10.更换的侧平石规格、材质应与原侧平石一致。未按规定进行处置,每次扣1分;
七、案卷类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分值100分,占比20%)
1.案卷类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市区两级城管110、12345平台、数字化信息及社区上报的各类排水问题的处置与回复,考核机构根据中心案卷平台和日常案卷处置记录进行考核评分,经考核办负责收集汇总,记入月度考核成绩。
2.数字化案卷处置超时或未回复中心数字化平台,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完成,却未向中心数字化平台申请延期等情形每条扣2分。同时,数字化案卷处置产生不满意或重复案卷的每条扣2分。
4.110平台转接的案卷,未按规定时间及标准处置到位或造成安全责任事故每条扣5分,并自行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5.12345平台转接的案卷,未按规定时间及标准进行处置每条扣2分。
6.社区上报、信访类案卷,未按规定时间及标准进行处置每条扣5分。
7.市区两级督查整改函或交办函问题,未按规定时间处置到位,超时未提前进行书面回复等情形,每次每项扣10分。
七、管理加分事项
(一)表扬加分
1、应急保障工作受到中心领导表扬的加1分;
2、受到市、区领导或相关媒体表扬分别加3分、2分;
本事项奖励加分,最多加4分。
(二) 获奖加分
1、参加我单位自行组织业务技能竞赛获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
2、代表单位参加区、市级业务技能比赛获奖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2分;
本事项奖励加分,最多加6分。
八、本标准相关条款依据上级各部门相关文件进行编制,上级各部门相关文件未明确的,由区市政中心结合实际情况,经班子审议通过后执行。
九、本标准最终解释权为天心区市政中心,标准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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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202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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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片区上级检查考核评分表 ?(一) | |
检查单位 | ? |
检查人员 | ? |
检查时间 | ? |
检查事项 | ? |
现场检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 ? |
扣除分数 | ? |
现场处置意见 | ? |
被检查单位意见 |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
整改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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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片区日常管理考核评分表 ?(二) | |||
序号 | 评分事项 | 分值 | 扣分值 |
1 | 在接到各方问题反馈后,外包服务单位应派遣人员于24小时内赶赴现场,除特殊情况报我中心审批外,应在48小时内完成维护作业。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维护,超时1天扣1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 5 | ? |
2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外包服务单位应在1个工作日内向考核办报送市政设施日常维护作业年计划,每季度末最后一个工作日向考核办报送次季度日常维护计划,每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向考核办报送次月日常维护计划,未按要求执行的每次扣2分。 | 2 | ? |
3 | 按照审定后的市政设施日常维护月计划自行制定下周维护计划,并于每周五下班前上报至我中心考核办,未按要求执行的每次扣1分。周计划变更须提前两个工作日向考核办报备,未按周计划进行维护作业或擅自变更计划的每次扣1分。 | 2 | ? |
4 | 每周、月、季、年日常维护统计数据须在次周、月、季、年第一个工作日向考核办报送,数据统计不实、弄虚作假的每项每次扣1分,未按通知要求及时报送其他相关资料的,每延时1天扣1分。 | 2 | ? |
5 | 考核机构成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维护作业未按相关行业标准执行,维护质量不高的每项扣5分。 | 10 | ? |
6 | 交办工作未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的每项扣1分,拒不执行的一次扣5分。 | 10 | ? |
7 | 维护施工作业区未按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围档设置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1分。因措施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每次扣3分。 | 3 | ? |
8 | 维护作业期间未按规定着装,未遵守操作规程,违规作业,维护作业完成后对周边道面、绿化等造成污染,未做到工完、场净等情形的每次扣1分。 | 2 | ? |
9 | 维护作业车辆违章驾驶,临时停靠未设置安全警示等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每次扣3分,并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 10 | ? |
10 |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应急处置不及时或不到位扣10分; | 10 | ? |
11 | 不遵守交通法规,导致的相关处罚及安全责任事故由劳务服务单位自行负责,且扣10分; | 20 | ? |
12 | 作业现场劳务服务单位未按规范设置施工安全标志、未配备安全员、安全员组织作业现场安全措施不符合规范扣2分; | 4 | ? |
13 | 劳务服务人员驻地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的相关安全责任事故扣10分 | 20 | ? |
14 | 因安全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责任事故的,直接判定不合格。 | ||
分数合计: | 10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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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检查人 ????????????????????????????????????????评分人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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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片区月度维护作业考核评分表 ?(三)
序号 | 分类 | 评分事项 | 分值 |
1 | 车 行 道(共计50分) | 按规范流程进行维护作业,未按规定清理,每次扣1分; | 5 |
2 | 沥青路面维修开槽凿边、纵横缝接茬应使用机械切割,保证开槽成规则几何图形。未按规定切盒,每处扣2分; | 10 | |
3 | 粘层沥青均匀喷洒或涂刷,在开槽凿边切口边缘、路缘石、雨水井、检查井边缘等局部应用刷子进行人工涂刷。未按规定处理,每次扣1分; | 5 | |
4 | 开槽的坑洞修补应喷洒粘结油,确保修补质量。未按规定处理,每次扣1分; | 5 | |
5 | 针对沥青路面裂纹,应采取压力热灌注的方式及时地对裂纹进行修补。未按规定处理,每次扣1分; | 5 | |
6 | 对于大于10毫米的沥青路面重裂缝,裂缝边缘无变形、无散落、无支缝,应将缝内清理干净后,采用直接灌缝的方法;对于10毫米以下的裂缝,需先用开槽机进行开槽扩缝,然后通过灌缝机将专用灌缝胶注入缝隙内,填充封闭裂缝。未按规定处理,每次扣2分; | 5 | |
7 | 灌缝作业完成后,应保证灌缝胶冷却后(夏天约2个小时 ,秋春季约0.5小时间),或在灌缝胶上撒上一层干沙或细石屑,方可通车。未按规定处理,每次扣1分; | 5 | |
8 | 混凝土路面应做好预防性、经常性维护,保持路面状况良好,同时雨天施工时应采取相应的施工措施。未按规定进行处置,每次扣1分; | 5 | |
9 | 混凝土路面应经常清除泥土、石块、砂砾等杂物,严禁在路面上拌合沙石或混凝土等作业。未按规定进行处置,每次扣2分; | 5 | |
10 | 人 行 道(共计50分) | 人行道表面平整,无积水,砌块无松动、残缺,相邻块高差符合要求,出现松动破损应及时维护、补充。未按规定进行处置,每次扣2分; | 5 |
11 | 人行道面层砌块铺装应设置足够轻度的基层和垫层。垫层材料可采用干砂、石屑、石灰砂浆、水泥砂浆等。缝隙应填灌饱满,砌块排列应整齐,面层应稳固平整,排水应通畅。未按规定进行处置,每次扣2分; | 5 | |
12 | 面层砌块错台、凸出、沉陷的,应先整理垫层,重新铺装面层。更换的砌块色彩、强度、块型、尺寸、材质均应与原面层砌块一致。修理的部位应与周围的面层砌块砖相接平顺。未按规定进行处置,每次扣2分; | 5 | |
13 | 检查井周围或与构筑物接壤的砌块宜切块补齐,不宜切块补齐的部分应及时填补平整。未按规定进行处置,每次扣2分; | 5 | |
14 | 停机动车的人行道和有机动车出入的人行道口均应做成斜坡式,并应与车行道、人行道、街巷道路连接平顺,无积水现象。未按规定进行处置,每次扣0.5分; | 5 | |
15 | 形成坑槽的路面砖及安装电话亭、报箱、灯杆、工作排架等形成的洞穴应及时修补。未按规定进行处置,每次扣1分; | 5 | |
16 | 沥青人行道或水泥人行道,其维护作业可参照沥青、水泥路面的维护作业要求。未按规定进行处置,每次扣1分; | 5 | |
17 | 盲道类型、位置、宽度应符合要求,盲道上的导向砖、止步砖位置应安装正确。(详见《盲道及无障碍通道设计规范》)未按规定进行处置,每次扣1分; | 5 | |
18 | 花岗石、大理石类的侧石其缝宽应≥3mm,最大缝宽不得超过10mm。未按规定进行处置,每次扣1分; | 5 | |
19 | 更换的侧平石规格、材质应与原侧平石一致。未按规定进行处置,每次扣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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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人 ??????????????????????????????????评分人
(签字): ???????????????????????????????(签字):
南部片区案卷类工作考核评分表(四) | |||||
检查单位: ???????????????????????????????????????????????????????????????????????????????时 间: ???年 ???月 ???日 | |||||
检查内容及标准 | 社区上报、信访类 | 12345市民热线(20分) | 110热线 | 数字化案卷(20分) | 市区两级督办 |
案卷及时签收 | ? | ? | ? | ? | ? |
案卷及时办结 | ? | ? | ? | ? | ? |
问题解决率 | ? | ? | ? | ? | ? |
案件处置质量 | ? | ? | ? | ? | ? |
案卷问题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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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 | ? | ? | 检查人签字: | 考核办主任签字: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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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要求:1、付款人:长沙市天心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2、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合同价款。下一季度的第一个月15号由中标人开具正式发票交由采购人,采购人根据发票支付上一季度合同款(如考核不合格则扣除相应绩效考核款)。支付时由中标人提供符合相关规定的等额增值税发票。
3、中标人所产生的劳务费用的支付,按照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执行,对于因政府财政部门统筹造成的付款延迟,中标人应予以接受。
4、各工种工人为户外道路作业,工作环境危险系数大,环境相对恶劣、作业时间特殊,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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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