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灾后修复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有限公司受******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对新晃侗族自治县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灾后修复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1.工程量清单有变动,请以最新的澄清文件为准。
2.本项目的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3月10日9:30分(北京时间)。
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办公室
电 话:******
招 标 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新晃侗族自治县;
联 系 人:姚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正清路531号香洲水郡4栋112号;
联 系 人:项目负责人:周加乐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