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维修保护项目-毛主席视察七里营纪念馆主体修缮
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旅游局的委托,对新乡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维修保护项目-毛主席视察七里营纪念馆主体修缮工程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承包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乡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维修保护项目-毛主席视察七里营纪念馆主体修缮工程
二、项目编号:HLZBZ-******
三、项目概况: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标段划分:1个标段。
预算金额:18万元。
最高限价:18万元。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自筹资金,已落实。
4、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补充答疑包括的所有内容等(详见磋商文件);
5、工期:双方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
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7、质保期:两年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供应商(供应商)须具有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或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岗位培训证或施工管理培训结业证书,且同时未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2)、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同具效益)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于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18日(法定公休日除外)的每日上午9:00-11:30与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报名。
2、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不需要现场领取磋商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资料经代理机构确认后由邮箱方式进行磋商文件发放。
******,经审核合格的投标人将回执邮件,代理机构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磋商文件,不再提供纸质版文件。不合格的投标人将告知其原因,在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可以补充后重新发送相关资料。
获取磋商文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注明投标人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注意事项:投标人发送邮件时标题应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为保证获取磋商文件的顺利进行,请发送资料后及时与代理公司短信或电话通知。
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4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乡县商务中心二号楼北楼4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4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乡县商务中心二号楼北楼4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发布,请潜在投标供应商注意查看。
十、联系方式:
******旅游局
地址: 新乡县商务中心二号楼北楼406室
联系人:郭一洋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向阳路与振中路明大佳苑9#楼1102室
联系人:闫晶华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