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联网网关(采购项目名称)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广西荔浦连线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项目经理部 。
1.2 采购方案编号:FA******940。
1.3 采购人:******有限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无。
1.5 采购项目资金: 公司自有 。
1.6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起点位于茶城乡北,设置 T 形枢纽互通与阳鹿高速衔接,并进行交通转换,本项目终点位于修仁镇南(龙怀乡西北侧麻厂),设置T形枢纽互通与在建贺巴高速衔接,并进行交通转换,路线起于茶城乡北,设置茶城互通立交与阳鹿高速衔接,路线经茶城东、老鸦西、苏山脚,在修仁镇张家设修仁北互通立交与 G323 衔接,然后路线继续往南,经甘洋、前良,止于修仁镇南(龙怀乡西北侧麻厂),设置长滩互通立交与在建贺巴高速衔接。路线长16.39公里。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物联网网关 。
2.2 交货期: 2025年11月 。
2.3 交货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荔浦市 。
2.4 物资质量标准:
(1)国内生产企业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有效的ISO9001、ISO14001、ISO45001(OHSAS 18001)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国内生产企业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配套生产设备,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具备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3)国内生产企业生产、销售3C名录内产品需提供3C证明;
(4)投标人为代理商(销售商)的应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上述相关资料及提供自身三体系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生产厂要求达到一定的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代理商(销售商)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且应具备相应的仓储运输条件。。
(2)财务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近2022年至2024年财务报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物资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业绩要求:
2022年至2025年至少有2项大中型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发票相关资料。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则必须提供其自有业绩(即以其自身名义签订的合同及履约证明),其所代理的产品制造商的业绩无效。
(4)信誉要求:
******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其他要求:
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 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10月15日9时至2025年10月18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进行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4.2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采购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询比采购。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询比采购。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询比采购。
5. 供应商报价
5.1 报价结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9时。
5.2 供应商应在报价结束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报价结束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采购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交招采网上发布。
8.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9. 合同主要条款
9.1 付款条件:付款条件:投标报价为将物资全部完好地运送到指定地点的含税落地价,包括出厂价和综合费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物资报价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
综合费用:指投标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出场试验检测费(含外检试验费)、运输费、包装费、装卸搬运费、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管理费、利润、利息、到现场调试费、培训费以及所有明示或暗示的费用,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在整个供货过程中保持固定不变,不因实际供应品牌发生变化而调整综合费用,否则将按违约处理。
含税综合单价=不含税出厂单价+综合费用+增值税税金;
投标报价=含税综合单价*招标数量
以上费用均为含税价格或金额,税率为13%,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数量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在招投标期间,含税综合单价为固定价格,不作调整。在合同执行期间,含税综合单价即为结算单价,不予调价。投标人应予以理解。
投标人中标其含税综合单价计算方式将不作任何调整。
投标人每规格物资的含税综合单价只允许存在一个有效报价单价,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也不接受调价函,否则将按废标处理。
结算及付款方式
结算方式:结算单价=M(含税综合单价)=A(不含税出厂单价)+B(综合费用)+C(增值税税金),M(含税单价)在整个供货过程中保持固定不变;结算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做调整,不予调价。于发生实际供货及安装后,根据乙方相关结算手续和发票办理结算,每批次结算金额为每批次送货金额。投标人中标后作为合同乙方应予以完全配合,具体事项在合同文件中约定。
满足以下支付条件后,甲方向乙方按比例支付物资款项;乙方未满足以下任何一种付款条件时,甲方有权拒绝付款;这种情况不属于甲方违约,不应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1)双方已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办理结算手续。
(2)乙方已经向甲方开具足额合规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被甲方认证合格。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时开具相关发票,甲方有权延期支付货款。
(3)到场材料经过验收并且合格。
(4)支付方式:
乙方每次发货数量以每次甲方订货数量为准。到货后乙方指定货款结算人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及发票后,次月办理当期结算手续,结算完成后2个月内甲方进行支付,支付至每期结算款的70%,安装调试并经监理验收合格后付至全部到场材料结算总价的85 %,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全部到场材料结算总价的 97 %,暂留3%质量保证金。待双方在缺陷责任期届满(项目竣工验收后24个月)后 2 个月内办理质保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质量保证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甲方向乙方无息支付剩余金额,如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乙方应将不足金额补齐。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本合同预计工程物资设备使用量暂定为合同后附清单量,乙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合同的流动资金。
甲方按批次支付。
******银行账号转账支付。双方未办理结算或未开具合法足额发票的,甲方不支付任何价款。
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发生材料质量缺陷的,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天内到达现场对材料进行免费更换。若乙方拖延,甲方可寻找第三方替代乙方完成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齐。
甲方只对乙方公司或者乙方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办理结算与支付,其它任何人员无权代表乙方办理结算与支付事宜。
9.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10. 成交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0.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0.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有限公司纪委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xf_******
12.其他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镇世通国际大厦
联 系 人:王之群
电 话:******
电子邮件:******
2025年10月15日
物资信息
设备物资名称:网关 设备物资说明:物联网网关含联调调试 数量:8 单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