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日用塑料制品生产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日用塑料制品生产迁扩建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万虹路174号12幢1楼
总投资:100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年产日用塑料制品1034吨,年产值2000万元
职工人数:项目职工34人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NH3-N指标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中的规定限值后,经污水管网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
城东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水质执行《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IV 类标准(其中总氮执行≤10mg/L)
城东污水处理厂达标后尾水在符合生态补水要求的情况下可以全部回用于生态补水,严禁尾水就近排入海域和泉州湾河口湿地。
(2)废气
项目注塑废气、吸塑废气、挤出废气统一经集气罩和设备管道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相关标准,废气可达标排放
综上所述,所采取的废气治理措施可行。
(3)噪声
经预测,项目生产时门窗均为密闭,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项目噪声处理措施可行。为了更进一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议项目采取以下降噪措施:
① 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 为高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垫,风机加装消声器。
③ 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定期检修,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的增高。
④ 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尽量避免在中午及晚间加班
综上所述,所采取的噪声治理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
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注塑、挤出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注塑、挤出成型环节;吸塑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废原料编织袋集中存放,由物资单位回收;项目废活性炭作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的危废贮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符台"三线一单"控制要求,选址与洛江片区单元控制性详组规划相符。在采取本报告中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后,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固废能妥善处理。该项日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区域环境质量可达功能区要求,在采取本报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推施与对策,落卖环保"三同时"制度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该生产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五日内,公众均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息;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万虹路174号12幢1楼
联系人:曾巧英
邮箱:******
******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