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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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4,000,0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LZ_FJZDTBJF[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泸县城乡垃圾收集处理与资源化综合利用体系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施工泸县城乡垃圾收集处理与资源化综合利用体系建设项目(一期)标段澄清文件02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招标文件做以下修改: 1、将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评标专家5人。”修改为:“******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专家5人。”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5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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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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