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关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大关县高原特色农业加工聚集区污水处理厂)位于大关县上高桥回族苗族彝族乡团结村。大关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大关县高原特色农业加工聚集区污水处理厂)于2024年12月竣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将“大关县高原特色农业加工聚集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调试日期)进行公示,并在2024年12月1日-2024年12月20日期间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于2024年1月26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目前持有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2024年1月26日至2029年1月25日,证书编号为:******MB0X2845XX001V。污水处理站已建设完成,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监测站房专室专用,进出水口站房共用,安装有冷暖空调和排风扇,空调具有来电自启动功能,监测站房面积21.5㎡、高度3.4米,符合规定要求,站房内仪器设备安放合理,可方便进行维护维修,内有安全合格的配电设备,提供的电力负荷不小于5 kW,配置有稳压电源。监测站房电源引入线使用照明电源;电源进线有浪涌保护器;电源有明显标志;接地线牢固并有明显标志。监测站房电源设有总开关,每台仪器设有独立控制开关,并且有合格的给、排水设施******消防设施。监测站房不位于通讯盲区,能实现数据传输。监测站房内、采样口等区域应有视频监控。根据污水水质的特点,站区污水处理工艺为:“粗/细格栅间-平流式沉砂池-调节池-AAO+MBR生物反应膜-紫外线消毒”治理工艺,处理后的水体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后排放至洒渔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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