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山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管理规定》《出版管理条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等规定,深入推进行政许可等信用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工作(简称“双公示”工作),现就五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社会事务科2024年8月12日-8月18日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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