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6N******
项目位置:连云港市灌云县圩丰镇直亭村
交易品种:涉农资金项目
项目类型:其他
预算金额:194400.00元
最高限价:194400.00元
联系方式:王玉青******570
产权信息
******街道):圩丰镇 村(社区):直亭村
登记日期:2025-05-06 项目类型:其他
预算总额:194400.00元 资金来源:村集体资金
项目周期:-- 项目描述:灌云县圩丰镇2025年直亭村,许庄村为推广水稻机插秧,促进生产机械化,提高水稻种植效益,直亭村育秧插秧水稻面积共需要440亩,许庄村280亩。育秧地点在圩丰镇直亭村。具体要求如下:1,完成插秧的时间:2025年6月20日-2025年6月30日。(直亭村需要提前3天完成泡田和地,)中标方按约定时间内完成插秧工作。如中标方因个人原因逾期,必须承担每延误1天1000元损失的责任。2:插秧规格要求:每亩用水稻秧盘(25CM秧盘且完整无破损,穴盘育秧基质占三分之二,泥土占比三分之一。)不低于55张。插秧每穴平均不低于 8苗,行距 25 厘米,株距 10 厘米,每处断苗距离不得大于一米,每亩断苗不得高于3 处。3: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每亩育秧插秧费用 270元,如每亩机插高于55张,增加部分每张价格以实际栽插秧盘数量计算费用,增加部分每张4.8元,补秧每张价格按市场价格付款。秧苗生长正常(穴盘秧苗生长完整,无破损,无黄苗弱苗),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款方式时间联系村委会,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保证金人民币 5000元。在栽插后30日之内,且水稻活棵生长正常,一次性退回保证金。4、甲方仅负责种子供应,每亩提供15斤种子。其他涉及育秧物资、起秧、运秧、运输环节、机插及人工等费用均有乙方负责。5、甲方提供育秧地块,乙方按每亩750元支付土地承包金。承包金于2025年6月20前支付给甲方。乙方应于2025年7月2日之前腾空育秧场地交付甲方,腾空后的土地必须恢复原样,经村委会验收合格。否则后果乙方负全责,。6、栽插完成后30日之内,乙方须配合甲方进行技术指导。
补充说明;--
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2025-05-08 16:37至2025-05-15 12:00
******服务中心或网上报名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2025-05-15 12:00
交易时间:2025-05-16 10:00
交易地点:江苏农村产权网上交易
标段信息
标段描述:灌云县圩丰镇2025年直亭村,许庄村为推广水稻机插秧,促进生产机械化,提高水稻种植效益,直亭村育秧插秧水稻面积共需要440亩,许庄村280亩。育秧地点在圩丰镇直亭村。具体要求如下:1,完成插秧的时间:2025年6月20日-2025年6月30日。(直亭村需要提前3天完成泡田和地,)中标方按约定时间内完成插秧工作。如中标方因个人原因逾期,必须承担每延误1天1000元损失的责任。2:插秧规格要求:每亩用水稻秧盘(25CM秧盘且完整无破损,穴盘育秧基质占三分之二,泥土占比三分之一。)不低于55张。插秧每穴平均不低于 8苗,行距 25 厘米,株距 10 厘米,每处断苗距离不得大于一米,每亩断苗不得高于3 处。3: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每亩育秧插秧费用 270元,如每亩机插高于55张,增加部分每张价格以实际栽插秧盘数量计算费用,增加部分每张4.8元,补秧每张价格按市场价格付款。秧苗生长正常(穴盘秧苗生长完整,无破损,无黄苗弱苗),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款方式时间联系村委会,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保证金人民币 5000元。在栽插后30日之内,且水稻活棵生长正常,一次性退回保证金。4、甲方仅负责种子供应,每亩提供15斤种子。其他涉及育秧物资、起秧、运秧、运输环节、机插及人工等费用均有乙方负责。5、甲方提供育秧地块,乙方按每亩750元支付土地承包金。承包金于2025年6月20前支付给甲方。乙方应于2025年7月2日之前腾空育秧场地交付甲方,腾空后的土地必须恢复原样,经村委会验收合格。否则后果乙方负全责,。6、栽插完成后30日之内,乙方须配合甲方进行技术指导。
服务费(材料费):¥0.00
保证金:¥5000.00
最高限价:194400.00
成交缴款方式:转账汇款
成交人:--
成交日期:2025-05-16
成交总金额;0.00元
建设方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灌云县圩丰镇直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黄士国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