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骨伤科、肛肠科专科建设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一标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laqt202508-002-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院骨伤科、肛肠科专科建设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一标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8月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在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处新增一条内容为: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若中小企业对此有质疑,可按以下渠道递交质疑:①以书面材料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②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3报价扣除(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
(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后参与评审;其评审价=投标报价*90%。
(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
(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 / 。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二、投标人须知正文新增17.3内容为: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更正日期:2025年8月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最后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医院
地 址:来安县健康东路25号
联系方式:张雪峰、******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中都大道1577号(世贸大厦)A楼商务办公单元2005室
联系方式:王海磊、******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雪峰、王海磊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