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改扩建荷尔蒙、皮质激素系列产品及中间体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洞庭大道68号 邮编:4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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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改扩建荷尔蒙、皮质激素系列产品及中间体二期工程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常德市津市高新区津市大道001号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用地。本次改扩建工程新建2个生产车间(4#车间、5#车间)、改建现有工程厂区K18车间,新增建设9条生产线,利用已建成的1#车间、3#车间内6条既有生产线,设计新增布地奈德等28种产品,设计产能为237.97吨/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项目生产废水污污分流、分质处理。其中:含铬废水蒸发浓缩后,70%蒸发液冷凝后进入生化系统处理,剩余残液作为危险废物处置;高氨氮废水经除氨反应预处理后进入生化系统处理;高浓度废水经芬顿+微电解预处理后进入生化系统处理;高盐废水采用“二效蒸发”预处理后进入生化系统处理;含油废水经隔油预处理后进入生化系统处理。自建污水处理站生化系统排水,经地上架空专管排入津市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污水排放执行《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4-2008)表2标准限值。常规因子排放控制要求由企业与津市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商定,并报环境管理部门备案。 2、废气:有机溶剂均采用两级冷凝回收,对回收不凝气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每个车间单独配置一套“水喷淋+碱喷淋”塔,对不含卤素的不凝气和生产工艺废气采取“一级碱吸收+一级水吸收+气液分离”工艺预处理后,进入已建成的RTO焚烧系统焚烧处理,最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1)排放。对于含卤素的不凝气、工艺废气经专管收集至预处理装置,经“两级树脂吸附+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1)排放。DA001排气筒中颗粒物、SO2、NOx、氯化氢、甲苯、二噁英、TVOC、氨气、硫化氢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表3中的排放标准限值;甲醇、二氯甲烷、三氯甲烷、丙酮、吡啶、四氢呋喃、氟化氢排放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排放标准限值。 3、噪声: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消声和隔声等措施,南侧、西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限值;东侧、北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限值。 4、固废:蒸馏及反应残余物、废母液及反应基废物、废脱色过滤介质、废吸附剂、含卤素有机废气吸附产生废活性炭、废树脂、废内包装材料、不合格、过期报废的药品、污水处理站污泥、隔油池废油、蒸发废盐、含铬废液均属于危险废物,依托现有70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规定,定期交法定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明确碳酸锂作为副产品的依据,否则需开展属性判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5、防治土壤、地下水污染:地下水污染防治应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分区防控措施。定期组织开展土壤隐患排查,按要求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6、环境风险:完善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培训与演练。强化事故废水收集、废气应急处理等措施。700立方米初期雨水收集池和1000立方米事故废水应急池平时应处于空置状态,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能得到有效控制。 7、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厂区内已取得的总量控制指标均满足项目建设需要,不新增排污总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