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抚顺分公司清原部门2025年-2026年清原满族自治县鑫华手机卖场房屋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中国电信抚顺分公司清原部门2025年-2026年清原满族自治县鑫华手机卖场房屋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采购人为[******有限公司抚顺公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租赁1处辽宁省抚顺清原满族自治县位于清原镇站西街,面积52平方米,用于商圈自有厅店建设所用。
二、单一来源采购依据
******集团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2016)596号文中第十九条“非工程建设项目的货物或服务,涉及企业秘密等其他不适宜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供应商的”。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新华书店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2月20日,共3天。
[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假日。]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抚顺分公司
电话:024-55882022
邮箱:133******@189.cn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八宝街
邮编:113300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仅适用于电子采购]]/[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仅适用于传统纸质采购]]
采购人:******有限公司抚顺公公司
日期: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