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临颍县科学技术局购置检测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L******201 | 临颍县科学技术局购置检测设备项目(二次)) | ****** | ****** |
(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保期:一年;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 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应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代理费用的收取:
4.1.收取标准招标代理费收取标准:本次招标代理费用参照豫招协 [2023]002 号文件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