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永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永城市2025年普通国省道农村地区平交路口治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递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E******41D******001 | 永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永城市2025年普通国省道农村地区平交路口治理项目第一标段(包) | ******.97 | ******.97 | 是 | ******.97 |
5.2、项目地点:永城市境内;
5.3、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
5.4、质量要求:合格;
5.5、工期:60日历天;
5.6、采购范围:本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7、缺陷责任期:0日历天;
5.8、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包;
5.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6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2 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无其他在施工程项目,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 2025 年 1 月(含 1 月) 以来任意 1 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
3.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查询资料)。
4、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方式和联合体磋商,严禁转包和分包。
2.电子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流程:在电子响应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锁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网上递交,并确保网上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网上递交,请供应商人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交易平台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
3.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响应人不需再到达现场 (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 ,请响应人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响应性文件解密、二次报价及澄清答疑等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系统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附件“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2019-12-31版本”。
4.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线上异议操作流程请参考2021年6月16日发布的通知公告《关于开通项目在线质疑/异议或投诉处理功能的通知》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全程取消纸质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采购人将拒绝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