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舞阳县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W******101 | 舞阳县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一标段) | 290000 | 290000 |
2 | W******102 | 舞阳县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二标段) | 349788 | 349788 |
3 | W******103 | 舞阳县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三标段) | 424500 | 424500 |
4 | W******104 | 舞阳县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四标段) | 424500 | 424500 |
5 | W******105 | 舞阳县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五标段) | 424500 | 424500 |
6 | W******106 | 舞阳县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六标段) | 424500 | 424500 |
7 | W******107 | 舞阳县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七标段) | 424500 | 424500 |
8 | W******108 | 舞阳县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八标段) | 424500 | 424500 |
5.2建设地点:舞阳县境内;
5.3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5.4供货期:一标段:2025年04月20日前完成
二-八标段:2025年04月07日前完成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执行标准,达到合格
5.6标段划分:共划分为八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2万亩无人机作业,二标段4.12万亩一喷三促药物及肥料采购,三标段5万亩一喷三促药物及肥料采购,四标段5万亩一喷三促药物及肥料采购,五标段5万亩一喷三促药物及肥料采购,六标段5万亩一喷三促药物及肥料采购,七标段5万亩一喷三促药物及肥料采购,八标段5万亩一喷三促药物及肥料采购,
5.7所属行业:农业(药物类)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需具有满足本次所投包病虫害统防统治的植保飞行器作业能力,需提供植保无人机等飞行器相关作业能力证明。供应商具有植保飞行器操作人员需提供培训合格证(操作员或教员证),若植保无人机等飞行器是自有,需提供购买证明,若植保无人机等飞行器是租赁,需提供租赁合同,作业使用全自主喷药模式、使用粉剂及水剂都可以喷洒的无人机、无人机进行喷洒作业时,能实时掌握作业信息,保证作业数据安全可溯。供应商所供叶面肥产品须提供产品的肥料登记证(免予登记的产品除外)或农业农村部备案号;所供农药产品须提供产品的“三证”(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农药产品标准证)
3.3供应商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 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 年度经审计机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 年1 月1 日以来任意1 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费凭证(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标段-八标段: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供应商所供肥料产品须提供产品的肥料登记证(免予登记的产品除外)或农业农村部备案号;所供农药产品须提供产品的“三证”(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农药产品标准证),供应商须具备农药经营许可。
3.3供应商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 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 年度经审计机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 年1 月1 日以来任意1 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费凭证(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每个投标人可同时投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按照先中即中,后中放弃的规则执行
2、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证书等内容,必须已 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应及时对企业 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 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 关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