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1322-00076
******教育局关于建平县校车经营权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8-0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服务需求响应表”表格中的“证明材料”更正为:备注。
2、招标文件第三章 服务需求:“一、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二、付款方式;三、服务内容”应为实质性要求,在以上三项前面分别标注了“★”。
3、招标文件第三章
服务需求(3)车辆要求“10.校车车辆按规定足额上齐各类车辆保险(含不计责任免赔等险种),并保证全车座位险(乘运人责任险每座不少于50万元),第三者商业险不低于100万元。校车公司选择的投保公司及险种必须经校车办同意,方可投保。投保公司要向校车办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现更正为:10.校车车辆按规定足额上齐各类车辆保险(含不计责任免赔等险种),并保证全车座位险(乘运人责任险每座不少于50万元),第三者商业险不低于100万元。
4、招标文件第三章 服务需求中增加中标人中标后需向招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无变更。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04日16时2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业务咨询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辽宁政府采购网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或未按规定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教育局
地 址:******街道万寿路4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新工社区(家和小区)院内物业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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